环保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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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脊路延伸道路工程项目

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
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(环发2006[28])的有关规定,对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进行公示。公示材料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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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
   
工程名称:龙脊路延伸道路工程项目

建设单位:重庆福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
建设单位:重庆临空都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

建设性质:改扩建

建设地点:重庆渝北区龙城国际小区旁

项目类别:城市次干道

道路总长:总长192m

建设投资:项目总投资707.82万元

建设周期:建设工期5个月

设计车速:30km/h

拟建项目永久总占地面积3447m2设计26米宽,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道,西侧与余松路相接,形成右进右出的平面交叉口,东侧与现状龙脊路相接,形成十字平面交叉口。道路全长约192米,路幅宽26米,其中车行道宽16米,双向四车道,设计时速30km/h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,设计为沥青混凝土路面。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的路基工程、路面工程、排水工程、照明工程、绿化工程。本工程不设公交停靠站

2、项目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
  
1)生态环境

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,周边多为硬化地面,无生态环境敏感目标。项目施工中对道路基础进行开挖,造成土石方裸露,会引起一定的水土流失和对城市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。但项目施工期仅8个月,施工期较短,采取严格的水土保持措施如围挡施工、对临时土石方堆场进行遮挡,期间产生的水土流失有限。

工程完工后,道路全线采取沥青混凝土路面,通过对沿线人行道、边坡采取绿化、美化后,可减少水土流失,改善城市生态环境。拟建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。

2)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

①施工期

拟建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,污染物以CODBOD5SS、石油类为主,如不处理直接排放,将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。

施工过程中贯彻一水多用、重复利用、节约用水的原则,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的生活设施,排入周边的市政污水管网。筑路材料、临时堆土场等进行覆盖,避免被雨水冲刷流失。

②服务期

拟建项目未设置收费站和生活服务设施,服务期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是路面径流污染物。道路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系统,由于于雨水中污染物成分简单,经雨水管道沉淀后排入水体,对水体影响相对较小。主要采取的防治措施:保持路面清洁,组织养护人员及时清理积聚在路面的粉尘和其它污染物,杜绝因冲刷而使污染物进入水体造成污染。

3)大气环境

①施工期

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、燃油废气,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如下:

1)对渣土、砂石、养护用水泥、垃圾等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。

2)施工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,围挡高度不低于1.8m,围挡要坚固、稳定、整洁、规范、美观。施工车辆出入口路面实行硬地坪;工地的场内道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地必须硬化。

3)使用预拌沥青混凝土,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熔融沥青。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,不得在施工现场洗石灰。

4)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,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,装载车厢完好,装载货物堆码整齐,不得污染道路;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、排水设施,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,严禁带泥上路,限制车速,严禁超高、超载运输;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,防止建筑材料、垃圾和尘土飞扬、洒落和流溢,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。

5)将施工养护使用的水泥集中堆放在库房或临时工棚内,对破包和撒落于地面的水泥及时清扫;建筑物拆除前先洒水抑尘;对土石方开挖、回填等产生的生产性粉尘应进行适当的加湿处理;在地面风速大于四级时禁止施工作业。

6)施工场区不宜使用油耗高、效率低、废气排放严重的施工机械,对燃油设备要合理配置,加强管理,对工程运输车辆要求尾气达标排放。

7)栽植行道树,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未栽植的,应对树穴和栽种土进行覆盖;行道树栽植后,应在当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的清运,不能完成清运的,应进行遮盖;对树池进行铺装或硬化;选择不产生大量花絮的植物品种。

8)加快施工进度,尽量缩短工期。控制植物栽种泥土污染,行道树树池要绿化、硬化或防尘覆盖,花台内的泥土不能高于花台边沿,植物栽种弃土要及时清运,路面要及时冲洗;工程项目竣工后15日内清除积土、杂物,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尘埃。

②营运期

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行驶排放的尾气,将对周围环境空气带来一定的影响,主要污染物为NO2

预测结果表明,工程营运期会造成沿线一定范围内NO2浓度的增加,但仍满足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,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。同时,随着汽车技术的进步以及CNG等清洁能源的大力推广,项目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将得到明显改善

4)声环境

①施工期

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,施工噪声特别是夜间的施工噪声影响较为突出。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如下:

1)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前向渝北区环境保护局申报,说明工程项目、场所及可能排放的噪声强度和所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等。

2)场外运输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,车辆行经居民集中点等声环境敏感点时应限速、禁鸣。

3)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,尽可能选取噪声低、振动小、能耗小的先进设备;注意机械保养,使机械保持*低声级水平;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,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;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,发放防声耳塞、头盔等,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。

4)加强施工区内动力机械设备管理,将可在固定地点施工的机械设置在临时建筑房内作业。

5)特殊重大活动(由政府部门告示)期间严禁夜间施工。

6)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,尽可能选择低噪先进设备,并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。夜间(22000600)禁止使用各类高噪声设备,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,施工单位应当于夜间施工前4日向渝北区环境保护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,待其批准后,由施工单位认真实施降噪措施,同时在夜间施工前1日在施工现场进行公告,将渝北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手续悬挂在工地明显位置,以便公众监督了解和环保执法人员检查。施工单位由于材料供应、连续浇注等临时紧急情况需要延长作业时间的,应报告渝北区环境保护局,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夜间作业时间,原则上不超过晚上12时。

7)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,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,做到文明施工。

8)加快施工进度,尽量缩短工期。

9)中考、高考期间,禁止施工作业。

②营运期

根据预测结果,随着交通量的不断增长,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将加大,夜间影响较为明显。拟建道路噪声均不能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,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,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城市开发已完善,周边敏感点均已投入使用,为保障周边居民的声环境质量不再恶化,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:

1)项目路段应设置禁鸣、限速标志,马路路面采用吸声效果好的改性多孔橡胶沥青,可减小部分源强噪声;